各项目实习实践基地、指导教师及学员:
2023年上半年MBA/EMBA论文集中答辩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答辩时间安排
2023年上半年MBA/EMBA论文集中答辩时间为:3月10日(周五)、3月17日(周五)、3月24日(周五)、3月31日(周五)、4月7日(周五),共五次。
如论文内审评审结果为“修改后答辩”,则修改后答辩的时间是4月7日(周五)。参加4月7日答辩的同学仅限论文内审意见为修改,并且再次审核通过的同学,不接受新的答辩申请。
具体安排如下:
2023年上半年答辩安排 |
答辩日期 |
资格审查截止日期 |
提交论文截止日期 |
答辩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|
答辩前提交答辩论文及材料日期 |
最终提交 盲审论文日期 |
3月10日 |
2月27日 |
2月28日 |
3月6日 |
3月8日 |
4月13日 |
3月17日 |
3月6日 |
3月7日 |
3月13日 |
3月15日 |
3月24日 |
3月13日 |
3月14日 |
3月20日 |
3月22日 |
3月31日 |
3月20日 |
3月21日 |
3月27日 |
3月29日 |
4月7日 |
本次答辩只接受内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员 不接受新预约 |
4月3日 |
具体流程请参见《tyc234cc 太阳成集团MBA/EMBA论文答辩及离校流程(2023年2月修订版)》,详见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官网MBA与EMBA通知公告模块。
2、答辩资格认定
具备2023年上半年答辩基本资格的学员包括:
(1)2020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MBA学员;2021级及往期学分修满的EMBA学员;
(2)往期学位论文内审、盲审或论文查重检测不合格的学员。
上述学员还需满足下列条件:
(1)已按时缴费(需及时开具发票)。
(2)已按时提交中期报告并审核通过(本条件适用范围:MBA学员及2020、2021级EMBA学员)。
3、联系方式
查询学分:029-82668069职老师 (MBA) 029-82665531陈老师(EMBA)
办理答辩:029-82665854马老师
地 点:MBA/EMBA中心(管院207/205室)
4、其他事项
(1)申请人数满4人即可举行答辩,未满4人则顺延至下一周进行答辩。参加答辩学员需在答辩开始时出示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;
(2)重要提示: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,根据《tyc234cc 太阳成集团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》的规定(对答辩不合格者,硕士学位论文应在一年内完成修改工作,重新答辩一次<只能重新答辩一次>),需修改三个月至一年,学员完成学位论文修改,经导师审查通过后,方可重新进入送审、答辩环节;
(3)未参加预毕业图像采集的MBA及17级以后的EMBA学员须尽快前往补拍中心“汇鑫IBC-D座1605室(高新管委会西侧)”进行补拍(联系电话:029-81154835),或者自行网上采集https://www.xinhuacu.com/#/home。
特此通知。请各项目实习实践基地、指导教师督促有关学员做好答辩准备,请学员们相互转告。
MBA/EMBA中心
2023年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