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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师】考试、成绩录入与考试资料移交

作者: 编辑:贾峰菊 发布时间:2021-11-30

1、老师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考试日期及试题,教务老师会协助打印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、考场记录表等考试资料;

2、教务老师同研究生院预定好考试教室后会告知授课老师,老师需通知学生到指定教室参加考试;

3、考试当天老师需亲自到创新港涵英楼5-7092或者兴庆107领取考试资料(不可委托助教或其他学生领取);

4、考试结束之后请老师于1个月内完成试卷审批、系统内成绩录入、移交考试资料;

5、系统成绩录入之后请老师尽快移交纸质资料至硕士教务梁玮处,避免大批量学生询问成绩进度;

6、请老师移交考试资料时登记纸质《考试资料移交表》(创新港涵英楼5-7092或兴庆107)。


Q&A:

Q1:学生联系老师说看不到考试成绩(但老师已在系统内提交成绩)。

A:①考试资料未提交:老师在系统内提交成绩后并未将考试资料移交至教务中心,因学院未审核成绩录入是否有误所以学生看不到自己的成绩。

A:②学生未评教:老师提交成绩、学院审核通过后,学生需要在系统内进行课程的评教,评教之后才能看到自己的成绩。

Q2: 学生联系老师要退课或缓考

A:开课两周后不得退课,学生因身体原因或者其他事由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申请缓考,如果因病老师需要审核病例资料,如同意缓考老师在录入成绩时可备注缓考,下学期学生重修时可直接参加考试;如果学生因事缓考教师同意后备注缓考,但是下学期考试时成绩不得超过80分。

Q3:学生考试成绩不合格联系老师

A:研究生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补考机会只能重修直至合格。